养老保险费怎么补缴
许先生:我儿子原来在企业工作,当时单位给他缴了养老保险费,现在他干个体,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我想问一下,如果我儿子现在想补缴养老保险费,该怎么补。
艳伟解答:根据石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原国有、集体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和实行临时工缴费制度后原临时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续保缴费后又中断缴费的,现本人要求续保缴费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本人到档案保管机构提出补缴申请,填写《补缴养老保险费审批表》;
2.由档案保管机构携带《职工档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补缴养老保险费审批表》先到当地社保局进行初审,根据初审结果填写《补缴养老保险费审批、备案表》;
3.档案保管机构携带上述资料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复核;
4.复核后由本人携带《补缴养老保险费审批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社保局办理补缴手续,由社保局打印《参保人员补缴往年养老保险费通知单》;
5.本人携带《补缴往年养老保险费通知单》,到地税部门指定的银行缴纳养老保险费。
原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领取失业救济金或一次性安置费(俗称买断工龄),要求续保缴费的,本人可凭“失业职工证明”或“自谋职业证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直接到当地社保局办理当年续保缴费手续。补缴往年养老保险费的按上述程序办理。
原国有、集体企业中固定职工和劳动合同制职工,自实行个人缴费后一直未参保缴费的,现企业已灭失,本人已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人员;以及由于终止劳动合同,按国家和省规定一次性结清有关养老保险待遇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不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补缴养老保险费程序也基本与上面介绍的程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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