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长沙县是湖南省首批试点搞合作医疗的县市。如今,村民看病更容易,村里有卫生院办的诊所,常年有两个大夫,看病、打针、拿药,都很方便。
今年4月,《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正式实施。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上,原来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居民,在药品目录、诊疗范围、选择医疗机构和支付标准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一标准;听说这种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让城乡居民享受同等基本医疗保险的做法,在全国属创新之举时,刘志军连连说长沙农民有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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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人员达502万人
目前,长沙社会保障制度已逐步覆盖到全市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城乡居民。
“十一五”期间,长沙率先在中部地区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全面解决了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城镇军队退役人员、下乡知青、城镇未参保老年居民等群体的养老问题,实现了城乡养老保险的全覆盖。率先在全国完成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并轨,启动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基本实现了人人享有医疗保险。
截至2010年底,长沙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16.6万、137.1万、68.2万、71.5万和88.4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43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人员达到502万人。不仅如此,长沙率先在全国开展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工作,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达76%和45%;失业保险金标准由2005年的384元提高到目前的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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