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养老保险需要怎么办理
本期权威解答嘉宾: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2333综合咨询服务中心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咨询中心
1、大东区廉女士问:今年春节期间调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我父亲是1949年5月参加工作的,应该涨90元,但却按照66元涨的,这是怎么回事?
答:根据沈人社发[2010]11号文件规定,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由企业或档案托管部门携带职工档案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予以认定。这类群体在今年调整养老金时先预发66元,待其参加工作时间重新认定后再补发差额部分。
2、沈河区李女士问:我1989年参加工作,1993年单位解体,现在40多岁了一直没有工作,也没有养老保险,想补缴养老保险,需要怎么办理?
答:因为李女士现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1992年10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的,所以需持档案到劳动部门进行工龄认定,再持工龄认定表到户口所在区养老分中心按个体政策补缴养老保险费。
3、皇姑区赵女士问:我女儿现在沈阳上大学,学校给办理的医保卡怎么不能买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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