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是否可以交纳两份养老保险
问:
我在一矿务局的三产企业工作了四年,这期间办理了劳动合同,但单位并没有给交养老保险,后来我离职,自寻职业,以个体名义交了养老保险.在我个人交纳养老保险后,原单位又给这些职工补交了养老保险,像我们这样离职的人员,自已补交以后的保险金,所以我现在就有两份养老保险,而且这两份还不在一个省内,不知这样行吗?
回答:
社保一般是不能同时两份的,你可以将其中一份转移到另一份中,但只能转移个人账户部分,单位缴纳的部分是不能转移的。退休时,在你最后缴纳养老保险所在地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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