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退休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双轨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同等学历,同等职称,同等职务,同等技能,同等贡献的人们,只因退休时的单位性质不同,退休金便有天壤之别,企业比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金低两三倍。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均月收入远远高出企业退休者,不是“本来如此”、“古已有之”,而是因为后天制度设计存在缺陷酿成的。1995年之前,我国的养老模式一般为国家和企业完全保障——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几无差距。但1995年企业改革时,机关和事业单位未列入改革范围,依旧由国家财政完全拨付。这就形成了在养老制度上,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两种截然不同模式的“双轨制”:在企业,退休金按照其交纳的养老保险费以及当年的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计发;而机关和事业单位,则依据其工龄和退休前一月的工资计发。所以,多年来,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养老金越增长,养老金差距越悬殊。
养老金双轨制是一种合法的腐败,是一种赤裸裸的身份歧视。暴露了政府决策不是以大多数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而是完全是以本阶层的利益为最高。这个问题已经存在了数十年,直到今天还只是停留在不痛不痒的所谓关注,说明他们根本就没有解决这个问题的紧迫感,在他们的心中没有这部分人的存在。就在这漫长的时间里,多少为国家做出贡献的老专家已经离开了我们,再也不可能享受到他们应有的权益。根本的原因是我们的政权缺乏广泛的代表性,它只是在为一部分精英阶层谋取利益,而不是为国家的长治久安考虑。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