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审计局在对部分区县养老保险基金的专项审计调查中,积极提请税务、财政、公安、工商、统计等相关部门予以协助,探索通过对多部门关联信息进行比对的“外围突破”方式,提升对养老保险主管部门在基金管理及政策执行方面进行审计评价的层次,提高了审计质量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养老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
一是提请税务部门协助。审计组将社保部门申报缴费登记数据与地税部门提供的单位纳税申报数据进行比对,以此确定延伸审计两者数据差异大的单位,进一步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漏保、漏缴的情况。审计抽查某县11家企业发现,2010年4家企业共有1573人未参保,占应参保人数的21%。
二是提请财政部门协助。审计人员通过将社保部门登记入账的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余数据与财政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进行比对发现,截至2010年末,社保部门仍有1602万元已收取的社保费未划入财政部门设立的基金专户。
三是提请公安部门协助。审计组将社保部门的养老金发放数据与公安部门提供的人员死亡数据进行比对,检查是否存在已死亡人员仍在领取养老金的“吃空饷”问题。结果发现,2010年1月至2011年6月死亡后继续领取养老金的有4人共计7528元,所领资金均已扣回。
四是提请工商部门协助。审计人员从工商部门提供的年度新设立企业数据中,抽取某县正常营业的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75家企业,与社保部门的年度新建企业社保登记数据进行比对,发现当年54家企业未进行参保申报。
五是提请统计部门协助。审计组将社保部门的社保费征缴数据与统计部门提供的职工社平工资数据进行比对,以此检查职工的缴费水平。审计抽查两县发现,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以基数下限缴费月次占全部缴费月次的比重超过79%,呈现低基数缴费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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