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攀枝花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暨新农保扩大试点工作启动实施大会召开。会议传达了中央、全省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农保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攀枝花市下一步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人社局、财政局,及其他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攀枝花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与该市去年实施的《新农保试点实施办法》基本一致,自2011年7月1日开始实行。对今年7月1日前年满60周岁,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将补齐发放基础养老金。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关系百姓福祉、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是以“保基本、广泛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为基本原则,是逐步解决城乡无养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养问题的重要举措。攀枝花市的米易县、盐边县于2009年和2010年分别被纳入国家新农保第一批和第二批的范畴,今年东区、西区和仁和区也被纳入新农保扩大试点范围,并将于年内启动实施。这些措施的建立对解决企业退休职工及农村居民老所养问题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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