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日前下发通知,调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后,全市约有12.16万名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年人,可享受到每人每年不低于780元的养老待遇,比调整前多出120元。
太原市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的农村居民,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此前,太原市已实现新农保全覆盖。
养老金领取分以下三种情况: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经年满60周岁,并且没有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人员,应按年足额缴费,也允许补缴(补缴年限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人员按年足额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此次调整从7月1日起实行。65元农保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支付55元,市级财政支付10元。此外,各县(市、区)还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该标准,提高额度与当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相一致。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