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于洪区张女士问:每年养老保险调整额度时,如果个人交的是最低档,是否每年都要去办理调整手续?
答:根据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09年下发的《关于沈阳市个体从业人员选择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档次的通告》精神,今年我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后,对上年度选择60%缴费档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选择缴费档次的,默认为以200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280.92元的60%为缴费基数;选择其他档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作重新选择的,默认为200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295.33元和原缴费档次。
参保人员每年7月份前都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重新选择缴费档次,具体操作程序依照每年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发布的办法执行。(沈阳12333)
2.皇姑区赵女士问:我是灵活就业人员,2004年自己参保,交了两年多,2004年6月交到2007年4月。然后就一直没交,想问这笔钱能取出来吗?
答: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以下四种人员可以一次性返还个人账户: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的;2.出国定居满一年以上的;3.在职死亡的;4.农民工返回原籍的。所以赵女士到了55岁时可以一次性取回个人账户中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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