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已率先实行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补贴办法,建立奖扶政策与养老保障接轨机制,将满60周岁可领取的计生奖扶金提前15年支付为养老保险费……在今天召开的全省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惠民政策座谈会上,杭州市人口计生委作为典型,提出了自己去年在人口计生工作上所实行的一系列惠民政策,以及实施情况。
目前杭州市农民享受该项政策的人数达12899人
杭州市人口计生委政法处副处长陈赛权说:“这个办法的实施,我们足足花了一年的时间来调研、研讨、细化方案。”之前经过调查分析,我们发现杭州市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自从实施以来,群众的参保热情和参保率不高,其主要原因:一是群众对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认识还不高;二是要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来参保对部分群众确实有不小的压力。
为此,杭州市人口计生委大胆提出设想,用60周岁才可领取的计生奖扶金提前15年来抵缴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办法,并即期投入。据统计,截止2009年6月底,全市享受该项政策的人数达12899人,政府补贴资金近1300万元。
年满45周岁的农村独生子女父母每年每年补助1000元
据了解,杭州市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补贴办法的主要内容是:(1)补贴对象:杭州市区农业户籍,年满45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2)补贴标准:每人每年1000元,分为12个月,按照参保人员实际参保月数按月补贴到位,最高补贴年限为15年。(3)补贴方式:政府补贴直接抵缴个人当期缴费,抵缴后有余额的,余额计入其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享受养老保险补贴的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后不再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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