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近几年加大了对下岗失业职工的帮扶力度,如为他们缴纳了部分医疗、养老保险金,减轻了这些人的经济负担。但由于这些优惠政策有三年的期限,失业三年就无法享受补助。省人大代表郑翔建议,大龄失业人员不应该受“三年”限制,应继续享受政府补贴。郑翔说,对于大龄失业职工来讲,随着年龄的增大,再加之技能、文化、身体等原因,工作更难寻找,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的费用,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她建议,对女45岁以上、男55岁以上的失业人员继续享受养老、医疗补贴,一直到拿到退休金。对40、50岁以下的年轻失业人员,要通过各种方式鼓励他们创业、就业,自谋出路,监督企业为其缴纳保险,减轻政府负担;另外,建议政府提供一些公益性岗位为大龄的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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