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盐城市传出消息:目前,该市有51.2万各类残疾人,他们已经普享养老、医疗、低保、住房等基本生活保障。
该市坚持将残疾人生活保障纳入整个社会的大保障体系予以实施,努力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障覆盖面,在多方面尽可能给予特别扶持,不断提高广大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有效解决他们后顾之忧。目前,该市有4.5万名残疾人进入城乡低保(其中城镇1.5万人,农村3万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残疾人低保标准比健全人提高10%至20%的优惠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到2009年底,全市3万多名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全部落实到位,地方财政发放救助资金近6000万元,并建立了自然增长的长效机制。今年,在提高重残人员救助标准的同时,该市又全面落实了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政策。
该市采取由财政和残联给予补助等措施,推动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有效解决了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养老、看病等问题。今年,盐城市政府出台了《盐城市市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到今年底,全市已有36268名残疾职工参加了社会保险,47911名城镇残疾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346185名农村残疾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市政府还制定颁发了《盐城市市区居民医疗统筹暂行办法》、《盐城市市区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对残疾人参加医疗统筹和医疗救助给予了政策性倾斜,适当放宽残疾人医疗费的报销范围,提高报销上限,降低医疗费用起报标准,将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体系,对因大病陷入困境的残疾人给予救助。
该市还将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列入住房保障范围,优先安排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并在楼层、租金等方面给予照顾。该市规定,旧城改造中,对于有残疾人的拆迁户家庭,按残疾程度,分别给予1万元和5000元补贴。同时将农村残疾人特困户作为草危房改造重点,其住房由政府包建,近5年共帮建改造残疾人草危房2600多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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