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11退休金调整
问:对国家规定的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1953年底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和原工商业者等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人员,给予5至60元不等的适当倾斜。怎样倾斜?
回复:
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5元;退休人员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每人月增加50元,61周岁以上,每增加5岁为一个年龄段,调整标准相应增加5元。退职人员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每人月增加40元,61周岁以上,每增加5岁调整标准相应增加5元。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国家规定的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1953年底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和原工商业者等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人员,给予5至60元不等的适当倾斜。
国家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标准按照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将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保持在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要求,确定今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水平为人均月增加1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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