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后可领养老金
顺德全征地农村居民将享受养老保障。日前,顺德区政府正式出台新政策,全征地农村居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政府每月发给补贴,在达到退休年龄后跟城镇职工一样领养老金;没参加社保的老人可选择申领老年生活津贴,在达到退休年龄后每月领取300元。
据估计,顺德有105个股份社现有股权持有人共74726人符合政府补贴条件,政府15年内财政负担22亿~26亿元,这一制度在全省尚属首创。
保障对象:
全被征地的农村居民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最新出台的《关于做好顺德区完全被征土地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保障对象是指以股份合作社为单位,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覆盖其整个地域范围的条件下,根据其土地利用现状,核定其剩余的农用地(含连片的以租代征、未批先用土地)面积后,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与其共同协商,其剩余可征收(用)的农用地由政府全部实施征收(用)的股份社。
三类人群全覆盖
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按年龄分为“老、中、新”三类,“老人”是指60岁以上,“中人”指45至60岁,“新人”是45岁以下的保障对象。三类人群都可参加“大社保”,“老人”和“中人”可选择申领老年生活津贴,两种保障方式不能同时申请。
“老人”:每月养老津贴300元
“老人”有两种参保方式,一种申领老年生活津贴,另一种为参加“大社保”。没有享受定期养老待遇的,每月只需缴纳100元参保费,就可领取300元津贴。享受老年生活津贴期间死亡的,政府一次性发放2000元丧葬抚恤金。
老人在退休前曾参加“大社保”,但未达到15年缴费年限的,可申请“延后缴费”补缴齐参保费,在延后缴费期间政府给予补贴,月补贴标准为:当年度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月最低缴费工资×个人缴费比例×80%,补贴期限为所属股份社具备资格时起至申请办理退休之月止,累计不超过15年。
“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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