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试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据新华社郑州7月29日电(记者李亚楠)记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河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于7月26日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7000多万人将因此受益。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日前下发。河南省依据自身实际,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将于2012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依据实施意见,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实施意见规定,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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