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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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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继今年7月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后,我市将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明年1月,我市将在市区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广大城区居民解决养老问题。

  继今年7月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后,我市将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明年1月,我市将在市区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广大城区居民解决养老问题。

  今年7月,全省正式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全省67个县(市、区)被列入试点范围,覆盖城镇无业居民269.51万人。

  “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后,这就解决了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养老问题。”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说,目前,我市肥东、肥西、长丰、庐江4县和巢湖市都已全部实施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4县1市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具备职工医保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都可自愿参保,按不同缴费标准享受对应待遇,“此次,我省将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实施,统一称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险合并实施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就不重复了,比如说农民工兄弟在单位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就不用在家参保了。”

  “按照相关规定,到201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我市将基本实现全覆盖。”该负责人说,当前,除4县1市外,市区还没有实施,不过,居住在市区的广大居民不用担心,到明年1月,市区也将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应保尽保”,真正解决大家普遍担忧的“老有所养”问题。

  “我们在单位参加了职工医保,可要是不打工了,回家了怎么办呢?保险费是不是就白交了?”考虑到流动性较大,广大农民工兄弟都有此一问。市人社局对此表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累计缴费年限达15年才可享受相关待遇。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可以延续缴费至满15年时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转入新农保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相关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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