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人才入户深圳须先缴清养老保险费
我市2011年人才引进工作即将启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超龄”人才入户深圳须先缴清养老保险费。
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我市人社局作出三点补充说明:
一、为进一步方便用人单位办理人才引进手续,2011年人才引进立户登记遵循“用人单位自主选择为主”的原则,除中央及各省驻深单位和企业、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市国资局直属企业须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立户登记,区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须在区人事、劳动部门办理立户登记外,其他用人单位不受注册资金的限制,均可自主选择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区人事、劳动部门办理立户登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将在官方网站(www.szhrss.gov.cn)“人力资源引进”栏目发布本年度各项人才引进政策及详细的业务指南。
二、针对部分调入人员需要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问题,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特别强调,我市人才引进政策是根据产业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并动态调整的,引进人员年龄与《深圳市调入人员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规定》(深府〔2008〕180号)规定的超龄养老保险费起征点不完全一致。拟引进人员如按规定需要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应在调入单位、拟调入人员明确知晓而且愿意按规定缴交超龄养老保险费的情况下再提出调入申请。没有按照规定缴清超龄养老保险费的人员,我市有关部门不予出具调令。
三、关于招调员工职业工种目录。鉴于2011年度全国、全省职业资格统考的考试项目和考期尚未公布,我市2011年度《招调员工职业工种目录》当前仅发布了职业资格证书类社会化鉴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类行业特有工种、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模块。待全国、全省统考的相关信息确定并公布后,我市将及时对职业资格证书类统考工种进行增补。
据悉,整个人才引进工作将于14日全面启动,受理书面申报材料(书面材料送审)的时间为:1、接收毕业生:2011年3月14日至2011年11月15日受理毕业生接收申请,全年受理我市院校毕业生、我市生源毕业生的接收申请。2、调干:2011年3月14日至2011年11月30日。3、招调工:2011年3月14日至201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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