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男性,河南省信阳市户口,在企业做事。现公司想给其购买社保,他出生为1964年11月,到退休时不够东莞的买够15年的规定,是否可以继续买满至15年,再领取养老金?或者能不能一次性补买一年?若是不行,还有什么办法可以令其以后拿到养老金吗?
问题解答:
你好,因为其户口不是广东省的,所以,当他参保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是不能延缴下去的,需要办理停保手续。如果按这样计算,他到达退休年龄时不满十五的,建议他先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局补缴一年时间并注意这时间段不能与这儿的参保时间重复,再把这一时间转过来(男性要在未满五十周岁前办理转入来手续),合并在一起足够十五年则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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