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慈溪明年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记者从市劳动部门获悉,从明年1月份开始,我市将按照省、宁波市有关文件精神,实施新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记者从市劳动部门获悉,从明年1月份开始,我市将按照省、宁波市有关文件精神,实施新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据介绍,新制度规定,对已年满60周岁无保障城乡老年居民,不用缴费可直接领取每月80元基础养老金。此外,“土保”、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优抚等7大类人员可叠加享受基础养老金;对已年满60周岁参加原“新农保”、“城保”人员,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重新计发待遇,如新标准低于原标准的继续按原标准发放;对60周岁以下原制度养老待遇享受人员,仍按原标准发放,至年满60周岁时按上述办法进行套改后计发待遇。
 
  另据了解,对已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员,死亡时享受的一次性丧葬补助费由目前的1000元调整为1600元。未满60周岁人员应按年缴费,缴费标准定为8档,参保人员按规定缴费后可获得政府每人每年60元缴费补贴(其中重度残疾人和低保人员缴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60元),今后养老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三部分组成(其中退伍军人还可享受优待养老金),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基础养老金等标准,将与宁波市相关政策基本接轨。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