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从南京某高校研究生毕业的罗丽应聘到了玄武区一家电子公司上班。老总安排给她的岗位,是单位的人力资源主管。当时的聘用合同签了两年。至2010年3月合同到期,双方不再续聘,罗丽以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法庭,称公司在过去两年里一直未给她缴纳养老保险,要求公司一次性补缴。
而过去两年里,单位里除罗丽外的其他22名员工的保险,却都是分文不少地给缴纳了。
庭审中,公司方的代理律师指出,罗丽的养老保险未缴,属于个人失职,公司指派她负责的就是这些事,她自己本职工作没有办好,还来告公司,有主观故意的嫌疑。
而罗丽辩称,她并非自己不想缴,而是公司每次缴纳养老保险时,都是分批缴纳。由她拟好要缴钱的人员名单,再报给老板,由老板在名单上打钩,钩到哪几个,那一批就缴哪几个的养老保险,剩下的人再到下一批里等着老板来打钩。
而罗丽自己的名字就没有报过吗?非也。她说,每次她报上自己的名字时,老板都会和她讲,你的就缓一缓吧,先缴其他人的。反正咱们是有劳动合同的,肯定要有个说法给你的。一直到两年合同期满离开单位了,老板还是没有给她缴过一分钱保险。
法院调查获得的证据显示,公司里其他22名员工的养老保险在过去确实是分批缴纳的,并且每次都有老板的签字。从这个流程上来看,罗丽一个人并不能完全决定她自己的养老保险缴纳事宜。最终玄武区人民法院于近日作出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单位给予罗丽一次性补助1.2万元钱,算是两年拖欠的养老保险费用。
律师观点
维权不缴保险可举报
虽然最终获得了胜利,但罗丽的代理律师、江苏兴玄武律师事务所居志刚律师表示,本案最终的处理结果对于罗丽来说,有一定的侥幸性质。同样是人力资源主管未缴养老保险,在上海的类似一起案例,最终法院就以原告自己工作未尽职为由,驳回了诉讼请求。
居律师建议广大求职者,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缴养老保险或不按法律规定办理手续的,求职者当时就可以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可以是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或者拨打12345政府呼叫中心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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