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或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构成。按照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境内年满16周岁,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对已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只要符合有关条件,不用缴费就可以按月领取55元养老金。
当日,该县社保局、农村信用联社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为来自社区和乡镇的500余人现场发放了20多万元的养老保险金和养老保险卡,及时解决了贫困群众的生活、医疗等实际困难。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行,实现了“养老不犯愁”,受到了该县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和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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