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替代率
养老金替代率,是指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它是衡量劳动者退休前后生活保障水平差异的基本指标之一。养老金替代率的具体数值,通常是以“某年度新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除以“同一年度在职职工的平均工资收入”来获得。如:2002年某一城市新退休人员领取的平均养老金为650元/月,而同年该城市在职职工的平均工资收入为1100元/月,则:2002年该市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替代率为(650÷1100)×100%=59.09%。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一个以向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为目的的制度。因此,这个制度设计的基本养老金目标替代率为60%左右。为提高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水平,弥补基本养老金替代率不足,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的总体方案还同时设计了补充养老保险(即企业年金)的替代率和个人储蓄性养老金的替代率
重要性与作用
养老金替代率,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退休人员生活水平的经济指标和社会指标。
养老金替代率的基本含义可界定为,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与在职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的比率。决定替代率的基本条件:一是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基金的承受能力;二是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三是养老金的增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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