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15年费用 7年能“回本”
多个缴费档次供参保人选择 不同年龄的参保人员补缴方式略有区别
“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能提高参保人的月养老金数额,而且年龄越大待遇越高,一般7年内就能回本。”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按年缴费,国家规定的缴费档次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档次。市政府根据国家、省规定和我市经济发展状况、居民收入增长情况统一调整缴费档次。市内四区统一增设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等四个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三区五市也相应增设了缴费档次,最高档次为2500元。
按照测算标准,如果一名65岁的老人登记参保,并以每年2500元的标准补缴费用,每月可领取431元养老金。以此来计算,总共缴费3.75万元,每年可领养老金5172元,7.2年后即可“回本”,再往后领取养老金,就相当于“纯利润”了。而如果只参保不补缴费用,每月只能领55元的基础养老金。据介绍,超过60岁居民参保均可领取养老金,养老金标准受到年龄和缴费情况的影响,同样是65岁的居民,选择每年1000元至2500元的4个标准补缴15年,每月领取养老金数额分别为208元、282元、356元、431元,如果同样补缴3.75万元养老金,65岁每月可领431元,66岁则可月领463元,70岁及以上的月领取733元。
不同年龄的参保人员,补缴保险费的方式略有不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45周岁(含)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如果年龄在46-59周岁的,应按年缴费至年满60周岁,之后再补缴至15年。若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具有本市户籍的老年人,可自愿补缴不超过15年的养老保险费,也可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凡不缴费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的,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陈珂)
办理参保带齐证件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自愿参保的,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还需携带《残疾人证》二代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2份),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居民本人也可到街道(镇)保障中心直接办理相关手续。
养老保险可办转移
有关负责人介绍,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区(市)转移的,转出地区(市)社保机构应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新参保地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参保人员转移到尚未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地区的,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暂不转移,个人账户做封存处理,储存额按有关规定继续计息。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并且已开始按月领取待遇,需要跨区(市)迁移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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