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下发文件《通知》,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此同时,我市则根据自身实际,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关的实施政策。
那么,这一养老金调整新政将涉及到哪些人呢?具体的调整幅度又是怎样的呢?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市人社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解读新政。
问:2011年已经是连续第八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了,这次调整对象是哪些人?从什么时候开始调整?
答:调整的对象为201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的人员。从2011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企业离休人员以及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企业退休的“两航起义”人员,不列入本次调整范围。
问:这次调整具体如何安排?
答:这次全省的平均水平是月人均提高160元,我市市区这次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增加养老金的总体水平是月人均165元,并将继续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普调是对所有201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提高养老金水平。特殊调整是在普调的基础上,对部分退休(退职)人员再适当提高养老金水平。
问:普遍调整部分的调整办法是什么?
答:普遍调整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按省里确定的我市退休人员每人每月68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55元标准调整。第二部分,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长短确定调整标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下同),每月增加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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