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市将分别对全市企业离休干部、建国前老工人和退休人员的冬季取暖补贴进行调整。其中,企业离退休人员的上调幅度为每人600元。
据悉,企业离休干部和建国前老工人取暖补贴标准为本人当年10月份的基本离退休费,由地方财政负担或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在取暖期内按月发放,从2011年11月15日起执行。企业离退休人员取暖补贴调整从2011年冬季取暖期开始,每人增加600元。上调后,取暖补贴额度最高的涞源县每人可达到1400元,市内其他地区达到1240元。对于取暖期内退休的人员,取暖补贴标准按照当地年度取暖补贴标准∕当地政府规定的取暖期月数×取暖期剩余月数计算。调整增加取暖补贴标准后,以后年度冬季取暖期截止时间以前退休人员,均纳入当年发放范围。取暖补贴由原来的按月发放改为一次性发放,发放时间原则为当年取暖期开始的上一个月,取暖期内退休人员的取暖补贴在退休后的次月随养老金发放。
2月1日起,市民可拨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电话3088521,咨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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