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从未参加过养老保险、年龄已接近和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人员及农村居民,也可以参加养老保险,并像其他退休人员那样按月领养老金了。
近日,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沈劳社发[2009]40号),针对从未参加养老保险,年龄已接近和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及农村居民如何参加该市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做了相关规定。
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此项政策的出台扩大了沈阳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覆盖面,更是针对部分年龄偏大、因各种原因没有养老金人员晚年生活保障问题所采取的一次性政策措施,是一个惠及民生的好政策。
另外还规定从2009年7月1日起补缴欠缴养老保险费的,从欠费的第七个月(含欠费当月)1日起计算欠费天数,按日征收2‰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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