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退休金双轨制
“退休后,无论是企业职工还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都已经变成‘社会人’。从社会角度看,养老金是社会对劳动者的反哺,以人为本、公平公正是必要的前提。”全国人大代表、飞跃集团董事长邱继宝建议,政府应该进一步缩小企业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金差距,尽快取消“退休金双轨制”。
邱继宝代表说,我国“退休金双轨制”是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的。从1995年起,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40%至60%调整,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则按同级在职职工工资增长率的90%调整。1997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着我国已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但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对滞后,至今全国还没有制定统一的政策。数据显示,从2000年到2005年,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年均增长13.07%和11.48%,而同期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年均增长仅6.92%。
邱继宝代表认为,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实行不同的退休养老制度,待遇计发办法和调整机制不同,资金渠道不同,待遇差距问题越来越突出。
对此,他建议,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积极发展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通过各种途径筹集资金。同时,理顺收入分配关系,缓解收入分配矛盾,应适当节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上涨幅度,同时提升企业职工退休金的水平,逐步缩小两者的差距(而不是两者同时上涨以保持差距)。此外,还要在政策引导、减免税收等方面放水养鱼,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并且要根据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水平等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承受能力,逐步形成和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水平逐步提高的长效调整和保障机制,从而积极稳妥地解决退休养老金“双轨制”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建立一整套完善、合理的养老金制度,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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