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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人员如何办理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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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按照相关规定,凡是自动离职的,且此后重新参加工作的,离职前后的工龄可连续计算在参保年限内。

  事件缘由66岁的马先生1970年至1985年期间,是原龙门煤矿的正式职工。1985年,马先生因病休息,单位按自动离职处理。马先生一直没有办理过养老保险。马先生想知道,这种情况能否办理养老保险?如何办理?

  记者跑腿就此事,记者咨询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科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说,按照相关规定,凡是自动离职的,且此后重新参加工作的,离职前后的工龄可连续计算在参保年限内。由于马先生离职后没再参加工作,也没有交纳过养老保险,马先生的情况是无法计算工龄的。按规定,马先生也不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但是,马先生的情况可以参照《关于将原“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通知》中的规定进行办理。也就是说,参保人最早要从1995年1月1日起开始补交相关费用,至少补交15年,交满15年,并且达到退休年龄后,即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如果参保时,参保人已达到或超过政策规定的退休年龄,应一次性补交参保费15年。

  参保登记建立档案时,需提供的材料有:参保人的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簿、身份证2张、2.5厘米近期彩色免冠照及在城镇企业工作的相关材料。参保人需将材料送交到唐宫中路4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待遇审核科。通过审核后,材料会被送至省劳动厅进行审核,然后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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