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宣布,2012年1月1日起,全国退休人员养老金将进一步提高,幅度约为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40元。
据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介绍,从2012年1月1日起,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幅度为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高龄人员等群体调整水平将更高。2011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都在此次调整范围之内。
据介绍,此次调整,综合考虑2011年物价上涨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目前,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财政部门在抓紧组织实施。至此,我国已连续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全国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531元。
同时,2012年,我国将继续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40元,相应适当调整居民个人(家庭)缴费水平。2011年该标准已从每人每年120元增加到200元。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也将普遍达到70%,并计划用部分新增补助资金,建立大病保险,增强保障能力,减轻大病家庭负担。
今年,人社部还将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研究建立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计划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和生育保险办法,完善工伤保险配套政策,推进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的制度体系建设。探索整合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等制度的管理职能和经办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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