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普惠百姓
2012年,漳州市委、市政府把推进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市预计新增投资约1800万元,把尚未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漳浦、云霄、东山、华安、长泰等5个县,全部纳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这意味着,今年我市居民将全部享有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一项惠及广大城乡居民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主要目标是构建一个逐步消除城乡差别、人人共同享有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使城乡居民过上“养老不犯愁”的美好生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包含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个方面。
2009年9月,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着力解决农民“老有所养”问题。至去年,漳州先后三批新农保试点均取得良好成效,并实现新农保制度全市覆盖,其中6个县(市、区)纳入国家试点,5个县列入省级试点。据统计,截至2011年12月底,我市列入第一、二批新农保试点的龙海市、诏安县、南靖县参保人数达78.9834万人,平均参保率为93.37%;待遇享受人数18.73万人,基础养老金发放率100%。目前,第一、二批新农保试点的县(市、区)已对43.99万人进行2011年度保费的划扣,收取保费4705.59万元,占应缴人数的73.01%。当年基金收入2.66亿元,基金支出1.58亿元,累计基金结余1.66亿元。第三批新农保试点已有124.7万人参保登记,平均参保率为93.44%,其中26.3万名6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人领取了基础养老金。
2011年6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11年7月,我市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诏安县、南靖县、平和县六个县(市、区)被列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并在与国务院指导意见、省实施意见基本框架和制度模式保持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细化了政策,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增设缴费档次,建立了长缴多得机制。2010年10月,龙海市率先实施了一体化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至当年底,我市已向约1.8万名60周岁以上城镇老年人发放了基础养老金,共计约7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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