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五七”家属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正式启动
近日,四平市政府召开了四平市‘五七’家属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启动大会。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振才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市人社局的领导传达了省里文件精神,宣读了《四平市“五七”家属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具有吉林省城镇户籍,《劳动法》实施前曾在城镇国有或集体企业中工作满3年、未经劳动部门办理正式用工手续、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0年11月1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可参加养老保险。符合上述条件的,由本人自愿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缴纳一定的费用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缴费以个人缴费为基础,参保人原所在企业、行业按个人缴费的一定比例配套缴费。缴费额度根据不同周岁年龄体现出差别,年龄越大,缴费额越少。
最后,王副市长强调:解决“五七”家属工养老保障问题,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是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应尽的责任;是拉动内需、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并将“五七”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工作作为当前全市养老保险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全力以赴推进实施,切实把这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好事办好、办实、办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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