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与全国同步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2月13日上午,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我区将与全国同步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同时,年内要实现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此外,还将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
会上介绍,从今年7月1日起,我区将与全国同步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以非公经济组织、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这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上具有里程碑意义。2012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计划分别达到488万人、982万人、241万人、300万人、900万人,年内我区要实现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
对于群众所关心的医保问题,会上指出,医疗保险工作重点从扩大覆盖面为主转向着力提升运行质量,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普遍达到70%,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稳定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40元;研究探索不同人群、不同区域间医疗保险水平的均衡问题。落实好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领失业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和享受物价补贴政策。
就业是民生之本。在过去的一年里,广西城镇新增就业53.29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0.7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3.45万人。
今年,我区将大力推进“创业促就业”的工作,继续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负担重、融资难等问题,从而起到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确保完成2012年城镇新增就业4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0万人次、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的就业目标。
同时,我区将继续把大学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重点做好创业培训进大学校园,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启动“广西三年一万名未来企业家培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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