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符合条件的590万60周岁以上本省户籍城乡老年居民,都可以享受基础养老金了,每月可拿60元,今后随政府财力增长养老金标准还将逐步提高。
浙江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三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从每月60元开始起步,今后这一标准会根据财力增长逐步提高。市、县(市、区)政府可适当提高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城镇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水平适当高于农村居民。
个人账户养老金由四部分组成:一是参保人的个人缴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档次;二是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三是参保人所在市、县(市、区)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四是利息收入,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计息。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139是根据目前我国60岁以上人口平均存活期计算出的经验系数,与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系数相同)。
缴费年限养老金是浙江省为了激励居民参与养老保险,鼓励长缴多得的原则特制定的政策。具体是:缴费5年以下的,月缴费年限养老金按1元/年计发;缴费超过6年的,第6年起按2元/年计发;缴费超过11年的,从第11年起按3元/年计发。
参保的复员退伍军人(含制度实施时60周岁以上的人员),军龄视同缴费。复员退伍军人养老金由4个部分组成,除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外还每月再加发40元优待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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