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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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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缴费单位应按其全部职工月工资总额的19%,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从2002年起按18%缴纳。缴费个人按其个人本月工资总额的6%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002年至2003年按7%缴纳;从2004年起按8%缴纳。工资总额的构成以国家统计局规定为准。”所以,职工是以本人实际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以档案工资为标准,还是以实发工资为标准?退休年龄以档案登记年龄,还是身份证的年龄为标准?

  案例一:福州张先生已参加养老保险多年,发现自己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与自己实际领取的工资不成比例。问:养老保险缴费是以什么为基数?

  答:根据规定:“缴费单位应按其全部职工月工资总额的19%,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从2002年起按18%缴纳。缴费个人按其个人本月工资总额的6%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002年至2003年按7%缴纳;从2004年起按8%缴纳。工资总额的构成以国家统计局规定为准。”所以,职工是以本人实际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案例二:柯先生档案登记的年龄,与身份证不一样。按照身份证登记的年龄计算,他今年退休,但按档案登记的来计算,要推迟两年退休。问:柯先生退休年龄如何计算?

  答:根据规定:“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的认定问题,企业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工作,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1998]8号的规定执行,即职工出生时间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中招工(干)登记表、大中专毕业分配表、军人入伍登记表等资料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柯先生退休年龄,应以本人档案中招工表、大中专毕业分配表、军人入伍登记表等资料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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