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解读
-年满16周岁即可入“保”
鹿泉市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都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到户口所在地办理
本人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1张,近期免冠照片1张,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填写《鹿泉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村协办员帮助填写《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缴款单》,到指定银行交款,缴款后回村委会,村协办员填写《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手册》交本人保存。
-每年缴费一次
新农保按每年缴费一次,年缴标准设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共五个档次,供参保人自愿选择。参保人不论选择哪个档次,政府的补贴标准都是每人每年30元。农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参保缴费,政府对其按100元档次代缴81元保费,剩余部分个人负担。同时享受30元的政府补贴。村集体可对参保人给予集体补助,其标准由村民代表或村民大会讨论决定。
-允许补缴保费
已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不再补缴养老保险费。距领取年龄不够15年的参保人,除按年不间断缴费外,允许补缴保费,但累计缴费不能超过15年。
参保人自愿选择补缴档次,在缴纳2010年度保费时和补缴保费一并缴纳,以后年度不再办理。参保人每补缴一年保费(不论缴费档次)政府随其补贴30元。
-凭存折领取养老金
参保人年满60周岁前的2个月需持《缴费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1张,近期免冠照片1张,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填写领取申报单。
农保处根据参保人的领取申报手续审核无误后,对其办理银行领取存折,通过乡(镇)、村协办员发放到领取人手中。
-年满60岁后可按月领钱
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居民,累计缴费满15年的,(含补缴年数)年满60周岁后、按月计发养老金。
到2009年12月31日,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居民,(虽未曾缴纳新农保保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自2009年12月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应按年不间断缴费,年满60周岁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享受新农保待遇的人员每年应积极参加资格认证。未参加资格认证的,停止其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支付终身
新农保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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