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将有养老保障,目前我市正在做调查摸底工作。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玉崎局长做客“在线问政”,为广大网民解答就业、保障等相关问题。记者从访谈中了解到,我市今年将落实一批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其中包括为“五七工”、“家属工”投养老保险,一次性创业补贴提高1000元等。
关键词:养老
退休未参保有望参保
一位市民在网上提出,他是1966年建厂的小集体企业正式退休职工。现工厂已破产,女50岁男60岁前的都已办理社保,但他们这些退休的却没了生活保障。对此,陈玉崎表示,为妥善解决我省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障工作,近期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曾在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人员(含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企业工作的“五七工”、“家属工”),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在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纳入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具体条件包括:一、2010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二、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三、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规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四、1996年1月1日前,与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按照省厅要求,我市正在制定具体方案,并开始调查、摸底、测算等准备工作,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数量进行摸底调查,并对相关企业能否对参保人给予缴费补贴情况进行调研摸底。此外,我市已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符合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条件的人员大部分都先期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缴纳了养老保险费,其中60岁以上人员都已经领取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因此需要计算相关人员的缴费及补差情况,为参保者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创业
一次性创业补贴涨千元
今年,我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由4000元提高到5000元,扩大了人员范围。针对申领条件,陈玉崎介绍说,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毕业5年内的外地户籍高校毕业生和驻青高校在校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初次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都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其中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要求于2009年1月1日后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或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资质证明,有固定营业场所,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按规定在本企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后,可申领创业补贴。其中登记失业人员、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的营业执照或资质证明注册时间,须分别在失业登记、毕业证发放时间或外出务工回乡之后。毕业5年内的外地户籍高校毕业生和驻青高校在校生,要求于2011年10月1日后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或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资质证明,有固定营业场所,正常经营满两年,且外地户籍高校毕业生需在本企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可申领创业补贴。
关键词:就业
招收困难毕业生享补贴
有家企业负责人在网上反映,招收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每月200元的补贴和社保补贴,身边有个大学生毕业两年多了,现在还没有合适的工作,企业招收这样的大学生是不是也可以享受补贴呢?对此陈玉崎表示,我市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规定,我市将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就业援助体系,实现一对一的援助和帮扶。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陈玉崎解释,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2011年12月1月1日以后,新招用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含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为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补缴)并办理享受政策招用人员备案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和保险缴费时间,给予用人单位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关于用人单位招收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实施文件正在与相关部门会签中,待文件下发后执行。
此外,陈玉崎还在访谈中透露,今年的事业单位招考工作大约在三四月份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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