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桂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秦立伟及该局相关业务负责人,走进“政风行风热线”为市民解疑答惑。市民分别就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索赔等方面进行了咨询。
另据介绍,劳动部门将于12月20日正式开通12333热线,市民可致电咨询和投诉,还可以通过桂林劳动保障网查询相关方面的知识。
医疗保险该谁交?
临桂县李先生:我父亲以前在乡政府工作,后来转到水电局,现在退休了,请问他的医疗保险应该由谁负责交?
解答:这主要看你父亲的退休金是不是财政拨款,如果属于非财政拨款的企业人员,则要找企业负责;如果属于事业编制由财政拨款的,则与其他财政拨款人员一样,由乡政府负责。
养老保险有疑惑
王女士:我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之后,怎么继续办理养老保险?
解答:如果你下一步找到单位就业,可由单位负责交一部分,个人交一部分;如果从事个体经营,在2006年1月以后,由个人按照20%的比例续交。
张女士:我在一单位打工,曾签订了5年合同,现在合同到期了,才发现单位没有帮我办理养老保险,当时的合同中也没有明确提到这个,我可以找愿单位要求补交吗?
解答:虽然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养老保险,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单位职工要求单位交养老保险是合法的,你可以要求单位补交。如果单位不履行,你可以向劳动仲裁提起申诉,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李女士:被企业买断工龄以后,怎么交养老保险?
解答:有关这个问题的新办法还没有出台,要等到自治区出台相关执行办法以后才能实施。
工伤问题咋解决
韦先生:我以前在一家私企上班,因为工伤致残,现在换了新单位了,可以找原单位索赔吗?解答:应要求原单位支付工伤赔偿,如果双方协商不下,可找劳动部门协商解决。
杨女士:我丈夫原来是一家宾馆职工,1996年工伤致残,单位负责养老,单位转给了私人以后,却不愿意出这些费用,申请劳动仲裁也没有解决,现在已经到了法院,可一直没有判决下来,劳动部门还有什么办法可以处理吗?
解答:你这个事情,我以前就知道,劳动部门仲裁了,单位不服申诉到法院,现在已经进入到法律程序,劳动仲裁也要服从法律。所以,你现在还是要等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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