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政策养老金计算公式
1、关于月养老金计发办法
月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
2、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
J=(C平+C平×Z实指数)÷2×N实+同×1%
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中有关指标解释
(1)J为“基础养老金”;
(2)C平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保留两位小数);
(3)Z实指数(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Xn/Cn-1+……+X1993/C1992+X1992/C1991)/N应缴;
(4)Xn,……,X1993,X1992为被保险人退休当年至1992年相应年度各月本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5)Cn-1,……,C1992,C1991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至1991年相应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见附表2),其中Cn-1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除以12再乘以当年的应缴费月数,C1991为1991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除以12再乘以3;
(6)N应缴为被保险人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
(7)C平×Z实指数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8)N实+同为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之和;
(9)以上涉及的缴费年限,均计算到月,保留两位小数。
(10)以上涉及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计算,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3、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公式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
国家统一规定的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退休年龄计发月数退休年龄计发月数
(周岁)(月)(周岁)(月)
4023356164
4123057158
4222658152
4322359145
4422060139
4521661132
4621262125
4720863117
4820464109
4919965101
501956693
511906784
521856875
531806965
541757056
55170
4、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
G=G同+G实
其中:G同=C平×Z同指数×N同×1%
G实=C平×Z实指数×N实98×1%
(1)G为“过渡性养老金”;
(2)G同为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3)Z同指数(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1;
(4)N同(视同缴费年限)为实行个人缴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5)G实为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6)N实98为被保险人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
(7)以上涉及的缴费年限,均计算到月,保留两位小数。
(8)以上涉及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计算,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