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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怎样实现“自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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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今年1月1日起,《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随就业者跨省转移接续,实现了“自由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不久前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明确表示,凡是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论什么时候,都会保全利益,即使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参保,也没有续缴了,你又不满15年,凡是你个人缴费的部分,不会存在拿不回来的问题。因为这些费用全部都会退给本人,退回来的不光是本金,而且在给你保存个人账户期间会继续按国家规定计息。也就是说刘金强已经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到时候可以连本带息地收回,不会受到任何损失。

  返乡农民工权益如何保障

  刘金强对记者表示,他在北京漂了10多年,现在年纪大了,准备今年春节回山东老家后不再返城就业,那么他参加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怎么处理呢?《暂行办法》规定的总原则是,其在城镇参保缴费的记录和个人账户全部有效。

  具体来说,如果刘金强返乡后没有继续缴费,则由北京的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如果刘金强返乡后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或以上,退休后可以同城镇职工一样计发基本养老金;他也可以把城镇参保的相关权益记录和资金转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尽管目前新农保制度刚刚开始试点,有关农民工养老保险在城乡间的具体衔接政策,国家还将另行研究制订,但是可以肯定,他已有的权益是不会受到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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