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上调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发文,出台了《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对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11年1月起作上调。这对相关人员来说,可说是政府春节前发的一个“大礼包”。
此次调整范围和对象为,参加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0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调整办法是,普遍调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和生活费。具体有三种情况: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10%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退休人员按上述标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月增资不足147元的,再增资4%,但累计不超过147元。;201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和5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
据盐城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国家应对当前物价上涨,确保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采取的重要措施。盐城各县(市、区)正积极筹措资金,尽快组织实施,确保在2011年春节前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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