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连续第8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今年将继续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力争在3月上旬发放到位;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40元……”2月27日,大江网记者从江西省社会保险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江西省将连续第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全省范围内异地就医实时结算,至年底要实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第8年上调
“今年全省将继续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已经是我省从2005年至今的第8次调整。”江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揭赣元表示,2011年江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后达到了1324元,今年将连续第8年调整,按照人均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0元左右标准调整,并力争三月上旬发放到位。
据了解,江西省率先在省本级实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直发,解决了异地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收取手续费问题,实现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走在全国前列。2011年省本级20多万离退休人员实行养老金直发,直发率达97.8%。2012年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养老金直发,彻底解决异地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收取手续费问题。
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提高至人均240元
据悉,为提高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水平,今年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将提高到人均240元,个人缴费标准成年人提高到120元、未成年人50元。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上年度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居民医保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普遍达到70%左右。
大江网记者了解到,为扩大工伤、生育保险统筹支付项目范围,今年将落实“老工伤”人员纳入社会统筹待遇支付。将住院伙食费、转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纳入工伤保险统筹支付,提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标准;扩大生育保险统筹项目,提高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水平。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手工业联社职工养老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285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底实现制度全覆盖
据悉,今年江西省将以工业园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为重点,依法扩大参保覆盖范围。继续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扩大试点工作,尚未开展试点的23个县市区要提前做好机构人员、资金测算以及各项政策的操作准备,确保年底前实现制度全覆盖。此外,要落实好未参保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等参加养老保险政策,工作要在3月底前结束。
今年力争发放1000万张“社保一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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