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缴费基数申报涉及厦门市37642户用人单位和130万名参保职工及个人。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地税网站办理网上申报,或填写表单到各区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
对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地税部门将按该单位参保人员上期缴费基数的110%确定。
为方便参保个人,避免柜台拥堵,个人年度基数申报业务遵循“不变不报”的原则,即独立个人缴费档次不变更的,不须申报。地税部门将以上年的缴费档次确定下一参保年度各险种的缴费档次。
另外,市地税从2010年5月10日起,开通社保业务“同城通办”,各用人单位或个人可按照便利、就近原则,自行选择任一地税区局办税厅办理年度缴费基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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