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到,“十一五”期间,山东莱芜有50.4万、91.4%的适龄农民加入“新农保”,在全省率先实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市域范围全覆盖,累计发放养老金2.26亿元,其中财政补贴1.58亿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超过1500元,累计发放养老金21.5亿元。20多亿元养老保险金让全市老年人过上了衣食无忧的晚年生活。
农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2007年,市委、市政府采取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政府补贴与个人缴费相结合的方式,由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80元养老基金,当年补贴750万元,率先在全省探索建立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适龄老人每人每月领取30元养老金。2008年,市委、市政府将养老金标准提高到40元,截至2009年底,市、区财政共补贴5592万元。2009年底,将全市养老金标准提高到55元,中央、省、市、区财政累计补贴1.02亿元,率先在全省实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市域范围全覆盖。2010年,新农保参保50.4万人,参保率91.4%,其中45周岁以上适龄人员参保率达到97%,参保率居全省前列,14.3万、60岁以上农村居民按月领取养老金,共发放养老金2.26亿元。其中,各级财政补贴1.58亿元。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05年,全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为700元;“十一五”期间,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实现“六连调”,2010年人均养老金提高到1527元/月,居全省前列,五年共发放养老金21.5亿元。同时,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费补贴标准由2009年的每人每年24元提高到2010年的1100元,五年累计发放3850万元;失业保险金标准由2005年的每月232元提高至2010年的每月460元,五年累计发放1.18亿元;最低工资标准由2005年的每月480元提高至2010年的7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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