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养老现状
(一)目前农村老人主要依靠家庭养老。除老红军、五保户部分在福利院养老外,大部分的农村老人依靠家庭养老的方式度过晚年。
(二)农村独生子女通婚家庭养老负担沉重,一对独生子女夫妇可能要赡养四位或者六位甚至更多的老人,如果没有充分的经济来源和社会保险的补给,将难以承担高额的生活开支。
(三)农村老年人生活心态较为悲观。随着年事增高,老人们对家庭的贡献日益减小,而医药费用等开支却日益增多,导致老人在家庭中地位日趋下降,有的老人在家庭得不到尊重,消沉忧郁,难以接受新生的事物。
广西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细节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1.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2.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3.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