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1月1日起,吉林省再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调整水平达到152元,增长幅度为13.5%。这是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召开的2011年全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视频会上获悉的。据了解,此次我省高出国家标准39元、3.5个百分点。
全省将在春节前把调整后的1、2月份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省人社厅厅长骆德春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如果您对政策存有疑问,请拨打12333热线。
2011年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标准
普遍调整
1.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2.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3元,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特殊调整
以下人员在按上述标准调整基础上,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月增加40元。
2.1953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每月增加20元。
3.2010年12月31日前,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20元,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4.具有正高技术职称的每月增加100元,副高技术职称(含高级工人技师)的每月增加80元。其中,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正高技术职称每月再增加60元,副高技术职称每月再增加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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