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个人因为离职跳槽而中断社保的缴费,现在我只想补交当中的医疗这一部分可以吗?如果都要补缴,那么补缴的标准是怎样的?
答:补缴中断的哪一时期或者补缴什么险种的社会保险费,完全由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也就是说,您现在只想补缴医疗保险费是可以的。
补缴时,请您持您的《社会保险证》(或《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手册》)、《就业失业登记证》、1寸登记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到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环城北路40号)二楼东厅17、18号窗口(灵活就业人员管理科)办理缴费核定,再持《审核单》到地税局缴费即可(以后可直接到三峡农行各营业网点缴费)。具体标准如下(此标准执行时间截止至2012年6月30日):
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元)
年缴费基数22670元 月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月缴费标准 年缴费标准
一档 60% 1134 20% 226.80 2721.60
二档 70% 1322 264.40 3172.80
三档 80% 1511 302.20 3626.40
四档 90% 1700 340.00 4080.00
五档 100% 1889 377.80 4533.60
六档 150% 2834 566.80 6801.60
七档 200% 3778 755.60 9067.20
八档 250% 4723 944.60 11335.20
九档 300% 5668 1133.60 13603.20
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元)
月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月缴费标准 年缴费标准
1889 9% 170.01 2040.12
4.8% 90.67 1088.04(一经选定,至法定退休年龄不得更改)
三、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7.00元/月
补缴时,请持本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证》
如还有疑问,可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灵活就业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6755132,6756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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