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按照省社保局文件要求,我省根据前5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确定了2011年度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27334元/年,比2010年基本养老保险基数提高了12%。
按相关政策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上一年度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2%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本人应当按照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总额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2011年与今年的基数对比,从2011年1月1日起,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份额每月平均将增加到182.24元,比2010年多缴19.74元。
另据介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参保者随着缴费数额增加和缴费年限的增长,退休后所得到的养老待遇也将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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