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我市的“社保账单”将免费寄至参保人手中。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昨天向记者透露了这一信息。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2月9日在本报全文刊发,受到各界的广泛关注。昨天上午,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就条例征求意见稿有关内容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国家社会保险法及相关配套办法的新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每一业务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向参保人员寄送个人权益记录单。我市目前的社保年度为当年7月至次年6月,该局将在7月至9月期间开展寄送工作。
要收到这份“社保账单”,市民须申报投递地址。
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是登录http//e.szsi.gov.cn网站,注册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录入本人的联系地址等信息;二是由用人单位向市社保局统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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