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辽宁省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
自央视报道国家将继续(自2005年起,已经连续七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消息后,各界热切关注。
昨晚下班前,终于接到上级电话通知以及《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件。今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与劳动局主要领导和相关科室人员会商、操作具体事宜。按照上级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班加点"确保25日前调待到位,春节前将养老金发放到离退休人员手中,让广大企业退休人员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闲言少叙,把刚刚接到的辽宁省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文件精神转贴一下(如有误,以文件为准),与广大企业退休人员及家人共同分享。
养老金的调整对象和时间:
2010年12月31日前按照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从2011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2元。
(二)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照下列标准增加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增加110元。
2、1949年1月日至1949年9约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8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革命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3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5元。
5、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4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担任副高职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其中,"文革"(1966年5月16日)前进入国家计划统一招生的全日制大中院校(含技工学校)且在2000年底之前退休的正高级专业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副高职技术人员(含高级技师)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2、原手工业者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3、2010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4、符合国家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四)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内养老金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
预祝广大离退休老人春节愉快!阖家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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