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发布消息,从2012年1月1日起,我市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再次上调,今年全市将增发养老金约9.9亿元,共有37万人受益,人均每月上涨220多元。
退休人员每月至少增加88元
此次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对象为:2012年4月30日前按国家、省市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
调整分两部分,第一部分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88元标准增加,退职人员按每人每月68元标准增加;第二部分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确定月调整标准。具体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月增加5元。
计算公式如下:
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普遍提高部分=88+5×缴费年限;
退职人员养老金的普遍提高部分=68+5×缴费年限。
以一位60岁的退休人员为例,如果其缴费年限为20年,则其养老金每月可增加188元。
三类人员适当再提高
在上述普遍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对以下三类人员再适当提高调整额度: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元;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
2011年度内,退休(职)人员男年满70周岁(即1941年5月1日-1942年4月30出生)、女年满65周岁(即1946年5月1日-1947年4月30出生),每人每月增发30元;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资格的退休(职)人员,也有一定程度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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